为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充实和加强研究生管理队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公共卫生学院设立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勤工岗(固定岗)。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研究生助管4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公共卫生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岗位:
兼职辅导员 1名
研究生助管岗(财务岗) 1名
研究生助管岗(档案与就业工作岗) 1名
研究生助管岗(综合治理岗) 2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3.有学生工作管理经验或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或自身学业和勤工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四、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助管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表格(可另附个人详细简历)发至邮箱 phyjs2021@163.com。需经导师同意,2021级新生可经系负责人同意。
2.组织面试。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已是我校(院)学生干部的研究生(班委除外)无法进入选聘程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学院将拟录用兼职辅导员名单上报学工部审批。
4.学工部颁发兼职辅导员聘书、学院研究生办颁发研究生助管聘书。
五、研究生助管岗的管理和津贴发放
1. 兼职辅导员的培养、管理与考核由聘用的学院负责。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学工部,学工部汇总备案,并报研工部。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解除聘任。
2.兼职辅导员的津贴:对考核合格的兼职辅导员发放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标准为: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按照8000元/年的基础津贴发放给设岗单位。另设工作考核奖,考核合格者,再按2000元/年的标准发放考核奖励津贴。
3.工作内容为协助公共卫生学院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助管岗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杭师大研〔2017〕22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一人一岗,聘期为一学年。
4.助管津贴由学院研究生办统一按月发放,标准为600元/月。
5.本公告自发布日起生效,直至该岗位员额招满为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68739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办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