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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来源 : 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 : 张诗钰     时间 : 2021-08-30

一、先进团支部

(一)评选办法

采取团支部自荐,学院团委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最后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团支部需进行年度总结,对照评选条件,上交书面总结材料并附电子版材料,经学院团委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先进团支部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 10%(团员数超过 2000 人的学院,不参照此比例)。

(二)评选条件

1. 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坚决响应学校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推进团建工作。

2. 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且“推优”工作符合程序;做好新团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合格团支部标准及达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上。

4. 高度重视团员思想教育,按要求召开团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认真开展有特色团日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出思想建设的成效。

5. 密切配合班委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和文明班级。

6. 一学年内支部成员无人受纪律处分。

7. 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并有成效。做到制度健全、规范、有创新、有特色、有计划、有总结,且资料保存完好。

8. 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好,宣传得力,参加人数多,获奖人数多。

二、 优秀专职团干部

(一)评选办法

采取分团委推荐,校团委审评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个人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报校团委审批。每个分团委可以推荐一名 , 专职团干部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增加一个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担任团干部时间至少两年以上。

3. 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4. 努力工作,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能积极出色的完成共青团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三、 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办法

采取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评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个人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交学院团委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团员数超过 2000 人的学院,不参照此比例)。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担任团干部时间至少一学期以上。

3. 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4. 努力工作,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响应学校号召,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 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各项团内活动,成绩突出。

6. 学习刻苦,勇于拼搏,成绩良好(当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大三以上必须通过教学要求的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考试)。

7. 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受纪律处分满一年以上,并有突出表现。

四、 优秀团员

(一)评选办法

采取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个人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交学院团委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 1.5%(团员数超过 2000 人的学院,不参照此比例)。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团员意识强。

3. 个人组织性和纪律性较强,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按期缴纳团费。

4. 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积极支持团支部和班委工作,热心为青年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5. 学习刻苦,勇于拼搏,成绩良好(当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大三以上必须通过教学要求的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考试)。

6. 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受纪律处分满一年以上,并有突出表现。

五、 十佳团干部

(一)评选办法

学院团委在当年优秀团干部中产生推荐名单,每个学院团委推荐一名,由校团委常委及专家评审确定。

(二)评选条件

1. 必须是校级优秀团干部,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

2. 工作突出,所在团支部各方面表现优异。

3. 切实服务青年学习、就业和成长成才,在青年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列前十名并提供成绩证明)。

5. 工作有创新,并有一定成果。

六、 十佳团员

(一)评选办法

学院团委在当年优秀团员中产生推荐名单,每个学院团委推荐一名,由校团委常委及专家评审确定。

(二)评选条件

1. 必须是校级优秀团员,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

2. 刻苦学习、勇于拼搏,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列前十名并提供成绩证明)。

3. 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七、 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

全校每年评选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若干个。

(一)评选方式

1. 自我评定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根据本协会(服务队)工作开展及配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必须附有较详细的图文材料),综合本学院团委意见按百分制进行自我评分。

2. 各学院青协互相评定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召集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负责人开会,根据各学院自我评定等材料,由各位会长代表本院青年志愿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百分制进行相互评分。

3.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团委综合评定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团委综合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自身特点及工作情况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选标准

1. 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开展情况(须提供评定内容相关的详细材料)。(60 分)

(1)日常工作情况:召开例会频率及例会会议记录情况;组织架构的建立及完善情况;规章制度的拟定及实施情况、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20 分)

(2)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的前期准备、进行过程以及活动总结情况;活动的内容、实践性、活动参与的广泛性及活动效果等方面。(20 分)

(3)其他工作情况:服务师生、促进大学生走基层进行志愿服务的带动作用;弘扬志愿者精神,积极向各兄弟学院和兄弟院校交流志愿经验,借鉴志愿行动等情况。(20 分)

2. 配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开展情况。(40 分)

(1)学期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上交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情况(包括及时性和完整性)。(10 分)

(2)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优秀学生进行交流实践及其工作表现情况。(10 分)

(3)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校活动中的表现(包括承办校内活动以及配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完成活动情况)。(10 分)

(4)联席会议中,各学院到场情况以及交流会发言提议,表现积极性等情况。(10 分)

八、 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

(一)评选办法

采取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初评,学院团委审核,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复审的办法进行。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

3. 个人组织性和纪律性较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无迟到早退、不听带队人指挥、私自行动等现象。

4. 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支持志愿者工作,积极为志愿服务工作献计献策。

5. 未受纪律处分。

6. 年志愿时数必须超过 30 小时,时数高者优先获评。(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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