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拨学院202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的申报指标,并按照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1的比例,经教师申报、学院汇总审核、校外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以下项目作为学院2023年浙江省基础公益项目(省基金探索项目)的拟申报项目。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8日-1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依据,在公示期内向公共卫生学院办公室反映。
省公益项目、省“尖兵”“领雁”计划拟申报项目,需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学校公示,学院不再另行公示。
联系电话:0571-28865244(公共卫生学院办公室)。
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