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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 : 研工办     时间 : 2022-11-03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规定的条件推荐,具体由学院制定评选细则;省优毕业生推荐必须同时符合省优毕业生的相关条件。

三、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由各学院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择优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学生提交评选材料至班长,班长组织班级评奖评优小组对参评同学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公共卫生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积分统计表》(附件7),班长将计分结果先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完成系统申报,班级材料评审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相关荣誉或论文等均需附佐证材料),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9日。学院在系统的“评奖—奖学金与荣誉称号”栏目审核,并生成汇总表,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纸质稿(签字盖章)交学院研工办(慎园7-111室。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2.《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5)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wxyygb@163.com,纸质稿(签字盖章)交研工办慎园7-111室)

3.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仔细阅读学校相关文件和评选工作流程,认真填写附件7《公共卫生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积分统计表》,并附电子佐证材料(今年获评的荣誉尚未印发证书,则以公示为准,不用电子稿佐证材料)。各班级将参评同学的材料汇总后,请各位班长务必将计分结果先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公共卫生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积分统计表》、电子佐证材料、公示截图进行打包压缩发送研工办邮箱:gwxyygb@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材料”,如“2020卫管研+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材料”。

4.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1月14日。


附件1: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预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6:公共卫生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流程

附件7:公共卫生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积分统计表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公卫学院研工办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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