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教学科研人才业绩分核算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类业绩分核算
参照《杭师大人〔2021〕5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文件规定的教学类业绩分,填写附件六 《教学类业绩分核算表》,并提供相应佐证,以系为单位,于2月28日前由各秘书统一汇总后上交教务科进行审核。
二、科研类业绩分核算
参照《杭师大人〔2021〕5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详见附件一、二、三、四),教师本人登录科研系统,将相关科研成果导出后,在导出成果页相应成果备注中填写相应业绩分,每一条科研成果都需附上佐证材料,以系为单位,于2月28日前由各秘书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稿上交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人才类业绩分核算
参照《杭师大人〔2021〕5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类业绩分,填写附件五《人才业绩分核算表》,并提供相应佐证,以系为单位,于2月28日前由各秘书统一汇总后上交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科研和人才业绩分核算工作联系人:马珊丹老师 联系电话:28860927;
教学类业绩分核算工作联系人:许冬梅老师 联系电话:28866566。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核算2022年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请勿重复申报;确有2021年漏报的,请说明并提供佐证;
2、纵向项目可以核算项目和经费两部分业绩分,横向只计算经费业绩分;
3、论文必须是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正式见刊时间为准;论文级别请严格参照定刊文件《杭州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版)》;
4、启动经费、攀登工程、学科建设、仿真训练平台、人事人才项目等不列入核算范围;
5、科研项目业绩分应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核算、分配和申报;学术论文业绩分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核算、分配和申报,若教师本人指导的学生排名第一,则由通讯作者负责核算、分配和申报业绩分;教学类业绩分应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核算、分配和申报;
6、教学类业绩中的学生竞赛有关业绩,由学工办直接提供,教师无需申报;
7、综合办负责教学科研人才业绩分的最后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教师签字确认。
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2月23日
附科研系统导出操作:
1、登录科研管理系统
2、 点开右侧科研详情
3、 选择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 点查询后会看到个人的相关成果,右上角处点导出
请注意,这里只会显示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成果,所以请务必提前将成果录进去,学校审核完成后再导出。
5、 成果导出后参考以下文件,在科研详情文档备注中填写成果相应级别与业绩分(如:一类,40分)
6、系秘书填写汇总表收齐相关材料后统一发给办公室。
附件一 杭师大人[2021]5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核算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