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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来源 : 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 : 研究生会     时间 : 2024-06-05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2021年8月研究生会主席团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是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领导下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代表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体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全院研究生服务。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积极发挥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条 制度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的所有成员。


第二章 成员加入与退出

第三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无论性别、民族、年龄或宗教信仰,均享有申请加入研究生会的权利。申请加入程序包括自荐等形式,经研究生会综合考查后拟定初步人选,并在最终确认前一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针对任何异议,研究生会将重新审核并明确答复。

第四条 成员一旦加入,享有在任期中自愿退出的权利,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组织批准,未履行正规退出手续者,将被视为开除处理。

第五条 对于违反本会章程、损害研究生会声誉且经教育未见改正的成员,研究生会经由研究生会指导老师批准后,有权取消其成员资格。此工作细则旨在确保组织运作的规范性与成员行为的准则性。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为加强研究生会内部交流和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各类会议的作用,达到规范、及时、高效的会议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例会制

(一)研究生会全体成员例会,由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参加,每周一次,由主席团代表总结工作和各部门部长汇报工作,并在会议上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

(二)各类临时性会议,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 会议要求

(一)会议必须本着高效、务实、简短的原则召开

(二)会议中,与会人员严肃认真,并就会议议题积极主动发表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会议请假制度

凡需参会的人员,如不能到会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一)主席团成员、部长的请假由主席批准。

(二)部门成员的请假由各部部长批准。

(三)在会前十分钟,批准请假的干部应将请假人的姓名、请假事由汇报给主席。

(四)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九条 到、缺席与早退

(一)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

(二)迟到十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三)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早退。

(四)会后,由主席负责将请假、迟到及缺席人员名单备案。


第四章 活动举办制度

第十条 撰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制度在举办活动前,撰写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进行工作总结。

(一)活动前的工作计划中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活动目的与主题。

2、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参与人员。

3、活动期间,如果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助,应该提出具体的要求。

4、提出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预算。

(二)活动结束后的总结中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活动描述。

2、以总结的方式记录在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今后工作的经验及教训。如场地的租借方法,物品的借用方法。举办活动的具体效果,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举办活动的一些注意事项等。

3、对活动的效果给出客观评价,并展望以后此类活动的开展前景。

第十一条 举办大型活动注意事项

(一)活动须提前至少一个月立项,提出活动申请和初步计划、目的、预算等。

(二)成立活动的筹备小组,做好活动计划和任务书,并提出对各个相关和需要协助部门的要求。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确认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活动的主要参与对象,事先做好通知与宣传。通知与宣传工作一定要落到实处,重要的通知做好信息反馈环节。

(五)活动邀请嘉宾需有专人负责,拟定邀请函,并按名单逐个落实。

(六)活动现场需有专人负责,做好场地布置,引导嘉宾,维持秩序等工作。

(七)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时当机立断,灵活处理。

(八)活动结束时做好现场的善后工作,如人群疏散、收拾物品、场地打扫等。

(九)活动结束之后的各种物资注意收齐保管,统计经费花销情况,按照报账的程序作好报账工作。

(十)撰写工作总结。


第五章 惩制度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设置若干奖项,每学年对研究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表现优良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形式可以多样。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举办的活动,除有特别规定,所有的研究生会成员都应到场。若学年缺席次数达到该学次数三分之一,则自动退会;担任部长及以上职务者,缺席次数达到该学年次数的四分之一则辞去部长职务,并酌情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 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对研究生会每位成员进行学期及学年的工作考评,对某位成员消极表现,应提出批评,若未有改进,则应考虑劝其退会。


第六章 共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一切财产归学院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第十六条 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产,珍惜办公设备,请勿损坏公物。

第十七条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将办公室中任何办公用品、工具、计算机硬软件等财产带出。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将研究生会财产带出,须征得主席同意,报主席备案。带出财产损坏丢失,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七章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在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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