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杭师大教〔2014〕7号)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系、教研室组织考核(6月28日-9月6日)。学院所有专任教师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公共卫生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估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8月30日前交系办,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并于9月6日前交学院教务科;
2、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价(9月8日-9月14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填报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研究、奖励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和教师课堂教学实际情况,确定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
3、公示考核结果(9月18日-9月24日)。学院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意见,考核工作组应予以核实和复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教师对学院工作小组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该结果通知后5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4、提交考核材料。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由组长审核终签,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审批。
联系人:许老师,28866566
地点:慎园7号楼110,邮箱:gwxyxdm@hznu.edu.cn。
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学院教务科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