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业班级: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3号)及学校教务处通知要求,医学部拟开展2020-2021学年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医学部各专业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暂不申报。钱江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个人在网上进行申报,请关注钱江教学部相关通知。
二、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范围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为创新创业、思政实践、社会实践三类,每类学分为2分,学分认定标准参照学部文件《杭师大医学院创新创业(Ⅱ类)学分管理办法与细则》执行。
创新创业: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创业活动和经历等。
思政实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并考核的思政课程实践活动,认定标准参照常规课程,最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确定并申报。
社会实践:由团委等部门组织并考核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满足实践时间为1周(16学时)认定为1学分的前提下,由校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三、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根据个人已获Ⅱ类学分情况进行申报,每类学分上限2学分,班级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将佐证材料一起在2021年1月1日(周五)前交各年级辅导员汇总,汇总表最终由教务科审核公示无误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2017级、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社会实践类学分由学院根据暑期社区见习进行情况统一申报。
四、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审核方式
创新创业学分,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初审小组,负责初步审核班级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填写审核分数,并向全班进行公示。
医学部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创新创业类学分由医学部教务科负责审核,社会实践类学分由医学部团委负责审核,整体工作由学部分管教学院长牵头,教务科实施。最终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由教务科收集汇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月10日前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学分申报如有疑问可联系:王老师(仓前校区),28865197;吴老师(金华路校区),28865507。
医学部教务科
二O二O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2018-2019学年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