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教 [2009]号
教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规则。
一、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要讲文明,注意仪表,只穿汗背心及拖鞋者不准进入教室。
二、无论上课还是学生搞活动,教室内要保持整洁,不准随意张贴涂写,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壳,不准吸烟和吃零食,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讲台、电教设备等各类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或搬出教室,损坏要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
四、教室内的课桌椅、电教设备及电灯、电源插座等设施要自觉爱护,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设备。离开教室应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和门窗。
五、全校普通教室(含语音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统一调配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教室的调配使用及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由后勤发展总公司负责。
六、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