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时间安排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完成人 |
一 征题选题 | 2021年9月 | 制定工作计划 | 9月30日前制订 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表”。(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及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完善《实施细则》,上传论文管理系统。 | 教务科 各专业 |
2021年10月28日前 | 出题与选题 | 1. 指导教师、学生间相互选择,确定课题方向及题目; 2. 各院系对选题把关,指导教师录入出题信息,公布课题。 | 各专业 指导教师 | |
2021年11月14日前 | 完成选题 (学院审题及公布) | 系统中锁定指导教师(学生),完成选题。 (校外指导教师的需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杭州师范大学外聘任课教师审批表》。) | 学生 指导教师 | |
2021年11月21日前 | 下达任务书 | 指导教师需在论文系统中下达任务书,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在后期答辩结束后随其他论文材料一起打印; | 指导教师 | |
二 开题答辩 | 2021年10月28日—2022年1月5日前 | 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和论文大纲 | 按要求系统中上交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 | 学生 |
指导教师审阅并提交各文档(注意填写指导教师评语) | 指导教师 | |||
2022年1月6日—2022年3月6日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情况确定时间进行开题答辩) | 论文开题答辩评审 | 1. 教务科组织开题答辩,安排答辩场地; 2. 各组组长填写学生开题答辩意见;(无特殊情况不得延缓答辩评审, 确有因特殊原因的须在 答辩前一周填写延缓开题答辩申请表并指导教师填写审核意见) | 教务科 学生 指导教师 各专业 开题答辩小组 | |
三 中期检查 | 2022年1月10日开始 | 撰写论文 | 1. 通过开题答辩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学校统一的格式规范撰写论文正文 2. 师生面对面指导不能少于4次,系统中填写指导记录(由学生负责记录)。 | 指导教师 学生 |
2022年3月19日前 | 中期检查 | 教务科组织各院系开展论文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总结,在系统中填写《中期检查表》。 | 教务科 各专业 | |
四 后期指导教师评审 | 2022年4月26日前 | 论文材料上交、查重 | 1. 按照格式规范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论文管理系统,以供指导教师和其他评审人员审阅; 2. 到指定网站进行论文查重,合格的才能外送盲审、参加毕业答辩评审; 3. 无特殊原因不得延缓答辩 | 学生 |
2022年5月4日前 | 指导教师评审 | 1. 指导对象中有申请延缓答辩的,审批“延缓答辩申请”; 2. 审查学生论文的查重报告; | 指导教师 | |
五 外送盲审 | 2022年5月5日-5月10日 | 外送盲审 | 1. 教务科组织论文盲审; 2. 盲审专家填写评语及成绩。 | 教务科 各专业 |
六 答辩 评审 | 2022年5月17日前 | 毕业答辩 | 1. 盲审结果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直接进入二次答辩。二次答辩论文成绩最高为及格; 2. 各系在规定日期前自行确定答辩日期,教务科协助安排好记录人员、答辩场所等; 3. 答辩组按要求组织答辩,先检查查重报告,做好答辩记录。(学生须凭具有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的查重报告首页、《答辩资格审查表》)参加答辩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答辩结束后将本组答辩评审表和答辩记录纸质稿交教学科; 4. 答辩结束后一天内填好“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审表”; 5.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材料格式规范等整改并重新上交。 | 答辩组 指导教师 学生 |
七 二次答辩评审 | 2022年5月27日前 | 指导教师审阅整改报告、评阅组完成评阅评审 | 1. 二次答辩分组; 2. 二次答辩论文: a. 学生提交整改报告、查重、上传整改后的论文材料。 b. 指导教师审阅整改报告(延缓答辩者免此项)和查重报告; c. 校内专家审阅整改后的材料并填写答辩评审表; 3. 延缓答辩者:指导教师、盲审按第一次评审程序填写对应表格(后续答辩同此操作); 4. 二次答辩同学论文成绩最高为及格 | 各专业 学生 指导教师 评阅组 |
2022年5月27日前 | 答辩组完成答辩评审 | 1. 答辩组分类型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对应评审表; 2. 答辩结束后本组答辩评审表和答辩记录交教务科。 | 二次答辩组 | |
八 材料整理归档 | 2022年6月2日前 | 推优、总结,论文材料归档 | 1. 电子稿:按规范要求将答辩后整改过的论文相关定稿材料(含PPT)上传论文系统。 2. 纸质稿:打印前须经各班安排的审核员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确认,最终由审核员全部汇总后交教务科 (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后期材料归档通知) | 学生 指导教师 班长、学习委员 |
1. 按≤5%的比例以专业为单位推优论文; 2. 以专业为单位对本届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质量评析总结,系统中专业负责人填写“毕业论文质量评析与总结表” | 各专业 教务科 | |||
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 教务科 |
附件2:公共卫生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