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请各班级根据《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1、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制定、评价过程的监督和裁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本人自评、班组评议、班主任审核、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4个程序。先由学生填写《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附件1)进行自评,再通过班组评议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提出修正意见。班主任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结合学生自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并填写《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班级汇总表》(附件2)。
2、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由各班级、年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各班级汇总填写《公共卫生学院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3)。
3、评选要求。坚持“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比工作。
二、报送材料
各班级于9月29日前将《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班级汇总表》(附件2)和《公共卫生学院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再由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并学院公示报给学校。
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丁老师28860029。
相关文件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公共卫生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