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各项评奖和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关于单项奖学金评选。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2021年学院励学奖学金名额为2名)。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推荐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0-2021学年各项评奖和评优工作学生奖学金由各班级、年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各班请于9月30日前将各项评奖评优的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2、评选要求:坚持“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比工作。
公共卫生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