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条件(见附件4)。
三、评选要求
1.学院本次推荐名额共29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申请者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评分表和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nuphxg2021@163.com,文件命名“班级+姓名+申请浙江省省政府奖学金材料”。纸质稿(填写要求参见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于10月14日以前上交至慎园7号楼111办公室丁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丁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860029。
附件3 :杭师大学〔2019〕62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公卫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