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2021年度(第二批)集中受理各类理科基金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和审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费发放要求:
1、发放范围:
(1)2021年9月底前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省基础公益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等。
(2)2021年底拟提交结题且上级主管部门对结题时结余经费有比例要求的项目(如省基础公益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重点研发项目等,省基金结题可对应附件评分指标体系,自行算分,达到结题分数要求可办理激励费提取)。
(3)国自然在研项目(非结题)上半年没有办理的,此次可提取,上半年已经提取的,本次不受理。
(4)省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省基础公益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等在研项目(非结题)不受理。
2、发放对象:激励费仅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以计划书中的人员名单为准,其中我校在职人员以绩效形式发放、外校合作人员以劳务费形式发放)。
3、发放额度和比例:
结题项目/拟结题项目:激励费的结余部分(全额)。
二、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
1、已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附件1)两份+《激励费发放表》(财务系统填报生成)一份+计划书(含计划书封面+经费预算页+成员页)一份+结题报告首页(或结题证书)一份。
2、拟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附件1)两份+《激励费发放表》(财务系统填报生成)一份+计划书(含计划书封面+经费预算页+成员页)一份。此外,省基础公益需附上省基金结题成果评分表(附件2),省重点研发、软科学项目需提交科技报告初稿。
3、学院初审后,汇总交科研处复核、备案,再通知负责人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三、截止时间:
学院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相关材料交至109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综合办金老师28860927 7号楼109办公室
科研处徐老师28865132 行政楼608办公室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