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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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 : 综合办     时间 : 2021-10-26

各位老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杭委人办〔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21年全市计划选拔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0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3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选500名左右。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

2.在杭州师范大学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20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第一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后经历,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三)第二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本专业前沿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

(四)第三层次人员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是单位的技术骨干。

三、选拔推荐重点和要求

选拔推荐对象主要为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等领域人才。注重围绕我市数字经济、新制造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推荐优秀青年人员;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人员;在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在选拔推荐中,要重点关注出站留(来)杭博士后人员,以及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经历的海归人才。

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选拔范围:已入选过杭州市131人才计划、市万人计划、西湖学者等其他各类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者;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推荐名额

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实行推荐指标控制。学校可推荐名额合计35人,公卫学院推荐名额为2个,需要排序,且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层次。且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不少于50%。

五、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在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

(二)学校人事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及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排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选拔方案和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

(四)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0月29日(周五)前将《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推荐汇总表》填写好后,电子稿通过钉钉报给孔丹妮老师,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向人事处申请网络系统申报账号;

(二)本次选拔实行网上申报。单位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和专家管理系统(网址:https://review.hzrs.hangzhou.gov.cn/,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网上在线填报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涉密材料应进行脱密处理。学院登录账号(同老师申报账号,账号由人事处分配)在线进行审核推荐,校验原件,请于11月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流程,并报送以下材料: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情况、学院公示、选拔推荐程序、专家评议、部门审议、推荐结果等,领导签字并盖章。

2.申报表。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确认盖章。

3.汇总表。填写附件2,本人签字,学院确认。

4.证明材料(编制目录)。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列举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承担科研(基金)项目证明、人才项目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代表性论文的刊头和首页、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他引情况的证明、著作封面目录、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

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孔老师 28860026;何老师 28865244。



             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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