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学位论文进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我院实际,现将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拟定于2021年11月进行,详细安排表请见附件2(a、b、c)。
二、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以答辩的方式进行,PPT汇报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然后接受专家的提问。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考核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5.按时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四、考核等级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五、注意事项
对于学位论文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会同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合理处理,在整体进度安排上应尽量保证学位论文如期送审。
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如检查小组认为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工作,可作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六、材料报送
请所有同学填写好《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附件1)并按要求打印纸质稿,带至考核现场。考核结束后一周内,请各班长收齐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检查小组组长根据最终报告分数勾选成绩等级并签字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上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慎园7-110)。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