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公示
来源 : 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1-11-15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审核,现将学院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丁老师反映,联系电话:28860029。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公共卫生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