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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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年终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 : 综合办     时间 : 2021-11-19

各学院、部门:

为了做好2021年年终决算工作,确保学校2022年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报销截止时间和2022年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1年报销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5日,开账时间为2022年1月7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6日将暂停办理各类报销业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关闭,师生已预约未递交的预约报销单将同时撤销,请各学院、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务必将预约报销单于12月15日前送至会计核算科。

二、关于政府采购

接市财政局通知,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上报截止到2021年11月22日,在线询价、反向竞价采购计划上报截止到2021年12月8日,网超和定点服务采购计划上报截止到2021年12月13日。

因此,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须在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若有学校资金安排的合同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应付未付部分需结转至2022年,请在12月15日前到预算管理科备案,过期将默认不结转。备案材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结转申请表(附件1)。

三、关于各类收入入账

2021年已经到账但未认领的专项资金和各类办班等收入,请抓紧时间认领。对2021年各类培训办班等社会服务性收入,开具发票、分成入账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开具发票时需将相关入账材料交到收费管理科。

四、关于预借票据核销

所有预借的票据要求在2021年12月15日前收回款项,并到收费管理科予以核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并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暂借款清理

对于在计划财务处已办理借款手续的部门及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冲销业务。借款详情可登录计划财务处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杭师大财务服务”查询。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应书面说明事由,并经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计财处备案,方可延期处理。

六、关于年末结转

年度部门预算除%5B329%成教业务、%5B332%科研管理费、%5B333%留学生学费收入、%5B8%各类创收外,原则上都不结转;各类专项经费按项目建设期执行,到期后原则上均不得延期。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结转下年度的,由各经费管理部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向计划财务处提出结转需求(附件2),纳入下年度预算。


附件1.“其他资金”政府采购结转申报表

附件2.2021年项目经费延期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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