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全员参与就业,促进医学部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届毕业生辅导员(本科生、研究生);2021届毕业班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公共卫生学院热心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教师等。
二、评选名额
采取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评选总人数不超过3人(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热心就业创业工作,表现突出。
2.工作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
3.在开拓就业市场、精准就业指导等方面,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效,为推进我院大学生就业工作做出明显成绩。
4.服务意识好,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荐毕业生,并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四、相关说明
1.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2.注重比例协调。各教学单位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在学院就业创业中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综合权衡后推荐人选。
3.按时报送材料。请于2021年12月30日中午11:30前将先进个人电子材料发送至学工办工作邮箱phyjs2021@163.com。
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学工办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8739。
公共卫生学院学工办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