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在完成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学院另设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25%,并与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二、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全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列本专业(班级)前50%;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即可参评;
4.在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较高者优先;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等荣誉的,不受学业成绩限制,可作为突破名额推荐。
三、程序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严格按照条件,如实填写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将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照片按顺序附于表格后面。申请表电子表格和佐证材料于1月9日前发送至hznuphxg2021@163.com邮箱,以“XX班级+姓名”命名;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按照百分比推荐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学工办审核后确定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学院批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联系人:丁老师 28860029。
公共卫生学院学工办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