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文件,制定公共卫生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尊重选择”的原则。专业分流及确认应尊重学生的学业选择权,充分满足学生的专业志愿,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发展空间。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业分流及确认应方案明确,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二、适用对象
1.公共卫生学院2021级公共管理类全日制本科生,在经过近一年的大类培养阶段后,应申请分流进入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开始培养阶段。
2.按类招生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第二学期如有意愿跨类选择专业,在专业分流之后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11号)执行。
三、基本要求
同一类下专业分流不设限定条件,学生可按照专业志向和兴趣在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四、组织实施
1.2月28日前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2.由教务科和学工办组织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及专业宣讲会,由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和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师为学生进行专业介绍,让学生了解学科大类及各专业情况,为学生做好专业指导,以减少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
3.3月3日-3月6日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http://jwxt.hznu.edu.cn),3月7日-3月13日,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将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及公示情况说明一并交教务处。学生人数少于5人的专业,学院组织该部分学生重新选择专业。3月18日前,教务处审核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后发文。
公共卫生学院教务科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