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及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3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20%,我院获得23个校优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产生,我院获得5个省优名额,
二、推荐条件
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
三、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严格按照条件,如实填写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请注意按照上述推荐条件的加分标准填写获奖情况,以便计算得分。并将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照片按顺序附于表格后面(2021-2022学年奖学金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不提供照片,请注明即可)。电子表格和佐证材料于10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hznuphxg2021@163.com邮箱,以“XX班级+姓名”命名;
2.学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积分复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公示3日,然后报学校学生处。
3.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公示后,再组织获评的省优、校优毕业生填写相关登记表。
4.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专属钉钉“微门户”“证明打印”应用中申请开具“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电子证明,纸质证明可在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各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联系人:丁老师 28860029。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
公共卫生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