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学位论文进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我院实际,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拟定于2023年12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核形式
以PPT答辩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需用约15分钟汇报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并接受专家5-10分钟提问。
三、考核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5.按时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四、考核等级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五、注意事项
对于学位论文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会同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合理处理,在整体进度安排上应尽量保证学位论文如期送审。
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如检查小组认为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工作,可作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六、材料报送
请每位同学填写好《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并按要求打印纸质稿,带至考核现场。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同学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PDF版《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由导师审核确认,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到慎园7-110。
院教务科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