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
2.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个人简历。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三、复试时间和形式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在10月18日前完成,我院拟在9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2.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每一位考生一组试题,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面试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核(50分)+外语水平考核(1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即为不合格。
五、复试具体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
2.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若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
六、复试的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工作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571-28860519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7号楼110室
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