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做好浙江省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的遴选,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人才培养的经验,现作如下预通知:
一、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5年以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的成果要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人尽量考虑为下一轮博士点学科申报时的骨干成员;每项教学成果的申报成员中,最好有1-2人属于其他相关的一级学科;学院确实需要的,可以对原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负责人做适当调整。
2.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名额约16项(含钱江学院),结合学校重点工作的需要,向近年来学科专业建设成效较为突出、列入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和“十三五”博士点培育的11个学科(一级学科学位培育点:教育学、公共管理、生物学、化学、艺术学理论、外国语言文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2个专业学位培育点:教育博士、生物与医药博士)进行倾斜。对于博士点培育学科,每个学科可直接推荐1个项目申报,但原则上要从2019年评选的校级一等奖项目中产生,如没有获校一等奖项目的博士点培育学科,可重新整合学科资源各申报1项,其余5项推荐申报项目须从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基础上产生,可根据近两年来的成果变化情况,对项目名称及内容可作适当调整或整合。
3.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单列,推荐申报数不少于2项,限从2019年评选的校级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二、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根据教育厅下达的限报数进行,相关要求以教育厅正式发文为准。学校将根据推荐申报要求重新确定项目等级,确定后的等级不作为校内奖励依据。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日4日;申报材料为《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1份)。具体要求详见《填表说明》(附件2)。申报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邮箱:jxk@hznu.edu.cn。联系人:傅晓敏。电话:2886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