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条件(见附件3)。
三、评选要求
1.学院本次推荐名额共33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申请者于10月18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公卫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评分表》、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体测证明材料、相关荣誉奖项证明材料(按审批表顺序排列)发送至邮箱hznuphxg2021@163.com,邮件主题以及个人汇总材料文件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稿(填写要求参见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于10月20日以前上交至慎园7号楼111办公室。
3.材料填写要求见附件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样表及填写说明》,请大家规范填写。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黄文娴老师联系。
附件4 杭师大学〔2019〕62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